著茉喜的童年,其實要比劇版茉喜慘得多。
原著茉喜的娘,本是個唱戲的,和茉喜的爹相識的時候,正紅得發紫,是戲班裡的臺柱子。
20歲的年紀,正值青春年華,姿容豔麗,是個傾國傾城的大美人。
茉喜的爹,也就是白家的大爺,當時已經娶妻了。他對茉喜娘一見鍾情,展開猛烈追求。
如果茉喜娘繼續唱戲的話,是可以靠自己的本事賺下一筆傍身錢的,存起來,日後養老用,起碼可以衣食無憂過一生。
可偏偏,她是個戀愛腦,對白家大爺動了心,心甘情願放棄自己的事業,做白大爺的女人。
當時的白家老太太,白家的當家人,是死活不肯讓一個戲子出身的女人進門做妾的。
沒辦法,白大爺只好在外面找了處宅子,把茉喜娘安頓好。
茉喜娘這個戀愛腦,為了和相愛的男人在一起,就算做外室也願意。
婚後一年,他們生下了茉喜。
他們原打算,等生下孩子,白老太太鬆了口,或者等其他的時機,就把茉喜娘接進白府。
可當茉喜兩歲的時候,白家大爺突然過世了,世上沒人過問茉喜母女。
沒了白大爺,便也沒有了生活來源。
而此時茉喜娘想再登臺唱戲,戲臺上也已經沒有了自己的位置。
萬般無奈之下,茉喜娘心一橫,做起了令人不齒的皮肉生意。
因為一天到晚都要和各色男人打交道,環境實在是不堪,茉喜娘為了保護女兒,就把茉喜送到大雜院生活。
茉喜娘物色了一對樸實的老夫婦,把茉喜放到他們家生活,按月給他們生活費。
老夫婦很窮,住在破敗的大雜院。
大雜院裡住滿了各色底層百姓,都是掙扎在溫飽線上的。
茉喜的童年就是在這種環境中度過的。
老夫婦說是負責養育她、照顧她,可實際上,也只是湊合著養她而已,談不上豐衣足食,更談不上精心養育。
茉喜時常自己跑出去玩個大半天,像個沒人管的野孩子一樣。他們見不到茉喜也不會擔心。
殘酷的生長環境,造就了茉喜一顆硬硬的心腸,小時候的茉喜磕了碰了,她也不哭,就幹忍著。
到了10歲那年,茉喜的娘得了煙花女子的那種髒病,身上長滿了毒瘡,往外流著膿水。
病越來越嚴重,茉喜的娘明白,自己就要死了,於是鐵了心要把茉喜送到白二爺手裡,給女兒找一條活路。
在電視劇中,茉喜娘是拿了自己的宅子,還有寶物,作為交換條件,使白二爺夫妻點頭答應收留茉喜。
可在原著中,茉喜母女是一窮二白的,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沒有,更別提拿財產和白二爺談條件了。
茉喜的娘是將無賴耍到底,用自己身上的毒瘡去嚇唬人,唬得白家人不敢碰她們母女。
她們這才闖進了白家的門。緊接著,她一腳將茉喜踹進了白家,自己轉身就跑了。
而10歲的茉喜,也深知母親的苦心,這時候雙手牢牢抱緊白二爺(也就是她二叔)的腿,死賴著不走,哭鬧得很兇。
白二爺夫妻見狀,看出來茉喜並不是個老實好收拾的孩子,沒敢把她趕出去,怕她去告官。
他們把宅子裡一個廢棄的角落裡的一個破小院,給茉喜住。
於是,茉喜才開始了在叔叔家的生活。
電視劇中,是把茉喜的童年美化了不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