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中夏教授不理智地撲向爆炸現場,看似無理,實則包含導演的“良苦”用心,他要順理成章地引出下面的“戲分”:羅庭長緊急追趕,見夏被爆炸聲浪擊倒在地昏死過去,忙不迭地俯身施救,按壓心髒不奏效,繼之以口對口人工呼吸,夏教授終於緩過一口氣來。後續羅夏會有怎樣的交集,會不會有感情戲分?
有個問題,夏未冬教授跟隨羅法官等到化工廠調查取證,她發現堆放的硝化廢料有爆炸危險,並沒有令在場的人趕快撤離,甚至在已發生了爆炸,她想到她曾經的學生可能還在現場,立即轉身往爆炸點跑去,直至被擊倒,不省人事。戲中讓她她這樣做,自然是要表現她關心他人的品質,但是否有點有違常識?
站在女性觀眾的視角,我覺得江河沒有刻意強調或追求某種輿論上的zhengzhi正確而去高歌女性主義,沒有捨本逐末,把女性角色扁平化和邊緣化,也沒有弱化她們專業與生活的細節表達。至少在目前看來,江河的女性角色沒有明顯的刻板印象,是去臉譜化的,也相對沒有男性凝視,期待這些點能貫穿始終。
羅遠對待不同的事件,一直有一種面臨任何狀況都能榮辱不驚的淡定氣場。在他身上,法官已不再是古董刻板的代名詞,羅遠是立體的而非平面的,陽光的而非冰冷的。較之於被苦難本身所累之人,他也是解決別人苦難之人,雖然勞神,但也幸運
科普思路整體構思很清晰,在一個個案例之中,通過專家與法官、法官與民眾之間的對話實現知識的相互流通,同時實現向觀眾普及法律和環保常識的目的,生動,也好理解、好接受。為避免說教氣息太重,給每個角色都安排了各具特點的劇情線,或輕鬆,或動容,寓教於樂。一口氣炫了10集,我眼睛有點受不了了哈哈
高偉光和田院這段話讓人有點動容,公益訴訟中當事人是“不會說話的、不會自己找律師的土地河流植被”,看著被化工廠汙染的滿目瘡痍的環境,作為法官,如果不站出來據理力爭,為環境說幾句話,誰來維護這公共利益?
受蘇律師委託,去到橫頭村調查,戴上口罩忍著惡臭實地勘驗取樣的認真勁,妥妥的研究學者風範。離開時碰上村民胡攪蠻纏往自己車裡扔牛蛙也是一點不怵,停車抄起那一簍牛蛙就往領頭的身上倒回去,別提多颯了!才看了幾集,就已經被夏未冬教授的人格魅力深深折服,陳數的演繹不得不說,真的很精彩!
所以大家覺得不知道這個鳥類是珍稀保護動物所以在家裡養著到底算不算犯法?我覺得要看這個飼養的人本身的知識水平和ta的主觀到底是不是故意得把。說白了這些珍稀保護動物放在外面很有可能下場暴雨就凍死了,人工繁殖反而會增加它的壽命不是嗎?
問老百姓不知道那是不是保護動物莫名養了就坐牢不公平的,你們不知道在外面看到受傷的野生動物第一反應應該是報警嗎?如果是農民還好但這個主人公明顯是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呀,而且還有這一看就是猛禽,怎麼會覺得它是無攻擊性的小小鳥呢?
羅翔老師說過,太多學法的人帶著法律人的傲慢到最後學到沒有人性。誠然,法官在如山的案件中會逐漸變得麻木,轉而趨於厭煩,嫌棄甚至冷漠,但是羅遠一直在堅守初心,他能從個體角度依舊會共情當事人,但不是過度代入個人情感,因為同情心汎濫和嫉惡如仇,雖然展現了善良的人性中為弱者發聲這一最朴素的正義觀,但卻是一把雙刃劍,過度代入個人感情是法官最忌諱的職業病
不得不說法官真是高危職業。潑水都算好的了,你看那個爆炸一不小心真的會出人命。而且還有不少法官出的判決引發當事人不滿,直接拿刀在法院門口砍人……對公檢法人員的保護必須加強,才能讓他們判案時沒有後顧之憂啊
麴院表示羅遠是非常適合當法官的,因為他性格很積極樂觀,羅遠也不否認他是順風順水長大的。我真是驚了,因為在前面的劇集中,我就發現很多彈幕在說羅遠性格真是陽光開朗,做事風格也是一看就很順的那種,這不就對上了嗎?羅遠已經完全立住了,實實在在地鮮活地呈現出來了
林海嵐法官的人物設定真的很棒,對工作認真負責,有想法有能力更有自己的堅持!家庭方面,老公也很給力。老公做飯帶孩子,晚上等著老婆回來,而且對老婆的工作非常支持。老婆遇到威脅,一般的劇裡的老公基本上都是讓林法官放棄工作,辭職或者換崗。而這部戲裡的老公反而是安慰受到威脅的法官妻子並且在她想要去其他城市的時候,讓她自己再好好想想,認清自己的熱愛。
這部以環境保護和法治建設為主題的電視劇,真實地描寫和反映了社會現實問題,也是一個關乎人民群眾最直接、最切身利益的社會焦點問題。環保話題和其他熱門題材相比很冷門,有這個能力組織好劇情而且能拍得精彩真的很厲害了!
靈活變通的羅法官,“賢內助”的耿法官,堅守法律準則的林法官,專業且強大的夏老師,以及小嘴賊能叭叭的青瓜蛋子聶聞和靠譜小幫手龐雲小齊,每個角色都那樣鮮活可愛,超有愛一大家子,群像粉狂喜!
還怪好看的…預期之外的好看…情節結構合理,演員演得也到位,很多法理人情的辨析也很有意思。而且很驚喜的是,女性力量在裡面起了很大作用!雖然不妨有理想化的部分,但作為普法劇也完全足夠了。我承認我是抱著別的目的來看的,結果沒想到竟然看進去了
一直覺得環保問題都是口號空談,真的是越長大才會越發現自己知識的淺薄,在不了解的知識領域對做實事的人說著雲淡風輕的諷刺,好像什麼都不能一蹴而就慢慢來有底氣的積累。願追劇的人都能共勉吧一起具有環保意識
我覺得汙染環境,就應該算到刑事案件,報案到公安機關,然後偵查,然後再移交檢察院公訴,這樣老百姓就好了,環保真的是需要大家的付出和努力,單憑一個人一個單位甚至一個部門都很難完成,希望以後多宣傳,也希望大家能夠看到發現環保汙染對大家帶來的危害,保護環境。為百姓服務,為環境發聲,呼籲大家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我覺得汙染環境,就應該算到刑事案件,報案到公安機關,然後偵查,然後再移交檢察院公訴,這樣老百姓就好了,環保真的是需要大家的付出和努力,單憑一個人一個單位甚至一個部門都很難完成,希望以後多宣傳,也希望大家能夠看到發現環保汙染對大家帶來的危害,保護環境。“你們上了法庭能摘乾淨,但下了法庭摘不乾淨”,我們這些性別案例,在法庭上有母法護航,但下了法庭有失公道下到基層,為百姓服務,為環境發聲,呼籲大家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笑死,看到一個評論好逗,羅遠法官是不是可以換一輛新能源座駕呢?劇組要跟上時代的發展腳步,畢竟一個環保主義者每天開那麼大排量的車有點浪費
案例節奏很快,感覺環境保護太難了,看高偉光演的法官不但被抗議者從頭到腳潑了水,在面對和領導申請時也因沒有先例而受到阻礙,聽到他說自己當事人是不會找律師的土地河流,真的感動了!
說是講環保但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摻雜著很多我們平時會遇到的法律問題。經常感覺很無奈的是普通老百姓遇到事情就喊自己不懂法不知道怎麼保護自己,但有這種劇情和質量上乘的普法作品又不願意看覺得無聊。
看之前覺得法律啊環保啊,肯定是枯燥乏味的劇,看了幾集,劇情緊湊案子一個接一個,了解不少法律知識,演員演的都不錯,打破了印象中法官高高在上的模式,現實中基層工作人員就是這樣的,要與不同行業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編劇肯定也有過基層工作經歷,寫的比較真實
感覺大家對第一個案子,排汙對環境影響,肯定都義憤填膺,因為大家看到了對人生活的影響。但是第二個案子,買賣保護動物,很多人就覺得判的重了,不就是個保護動物嘛。可能還是因為沒有看到對於人的利益有觸動,加上被判的是個品德不錯的大學生。如果是個有錢的惡霸,買了金雕養,被判三年估計只會說判的好了
突然想到我第一次去法院,也是一臉懵,還好有法官助理小姐姐一點一點教我填資料。所以我一直對基層的司法工作者是有點濾鏡的,覺得他們也很忙很累而且工作有點危險性。希望這部劇能好好詮釋一下真正基層的幹部吧
看到有人幫笑笑說話挺無語的。劇中已經說了她首先是是牽線買賣保護動物途中才突然保護的,牽線買賣就已經是犯法了。而且她從小到大那麼喜歡動物,家裡那麼多書,怎麼可能不知道金雕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知法犯法兩次,三年還重嗎?真的無語,照這個理論,我也超級愛大熊貓,我也能養一只嗎?
袁笑笑案,能不能類比人口拐賣,她是不是類似於中介,如果她不給買方和賣方提供途徑,會出現金雕受傷的情況嗎,難道就因為她事後的慈悲就可以原諒她之前的罪惡了嗎!
假如沒有買賣的話,金雕會受這罪嗎?
如果人口買賣,沒有人給買方和賣方牽橋搭線,沒有辦法產生實際利益,買方和賣方會存在嗎,會有那麼多孩子不知道真正的家人在哪嗎,會有那麼多因孩子不見而痛苦破碎的家庭嗎,難道就因為她在牽橋搭線過程中的一點善心,就可以忽略她實際行為產生多少悲難嗎?
如果她真的愛動物的話,她為什麼不舉報買方和賣方,發現金雕不太行的第一時間為什麼不向有關部門去告知去求助呢!
為什麼,她明明有那麼多好的選擇,她為什麼不選對的,綜合這種種,難道不應該重罰嗎!
如果不讓違法犯法的成本越高,怎麼制止消除不法行為呢!
第二集中夏教授不理智地撲向爆炸現場,看似無理,實則包含導演的“良苦”用心,他要順理成章地引出下面的“戲分”:羅庭長緊急追趕,見夏被爆炸聲浪擊倒在地昏死過去,忙不迭地俯身施救,按壓心髒不奏效,繼之以口對口人工呼吸,夏教授終於緩過一口氣來。後續羅夏會有怎樣的交集,會不會有感情戲分?
有個問題,夏未冬教授跟隨羅法官等到化工廠調查取證,她發現堆放的硝化廢料有爆炸危險,並沒有令在場的人趕快撤離,甚至在已發生了爆炸,她想到她曾經的學生可能還在現場,立即轉身往爆炸點跑去,直至被擊倒,不省人事。戲中讓她她這樣做,自然是要表現她關心他人的品質,但是否有點有違常識?
站在女性觀眾的視角,我覺得江河沒有刻意強調或追求某種輿論上的zhengzhi正確而去高歌女性主義,沒有捨本逐末,把女性角色扁平化和邊緣化,也沒有弱化她們專業與生活的細節表達。至少在目前看來,江河的女性角色沒有明顯的刻板印象,是去臉譜化的,也相對沒有男性凝視,期待這些點能貫穿始終。
羅遠對待不同的事件,一直有一種面臨任何狀況都能榮辱不驚的淡定氣場。在他身上,法官已不再是古董刻板的代名詞,羅遠是立體的而非平面的,陽光的而非冰冷的。較之於被苦難本身所累之人,他也是解決別人苦難之人,雖然勞神,但也幸運
科普思路整體構思很清晰,在一個個案例之中,通過專家與法官、法官與民眾之間的對話實現知識的相互流通,同時實現向觀眾普及法律和環保常識的目的,生動,也好理解、好接受。為避免說教氣息太重,給每個角色都安排了各具特點的劇情線,或輕鬆,或動容,寓教於樂。一口氣炫了10集,我眼睛有點受不了了哈哈
高偉光和田院這段話讓人有點動容,公益訴訟中當事人是“不會說話的、不會自己找律師的土地河流植被”,看著被化工廠汙染的滿目瘡痍的環境,作為法官,如果不站出來據理力爭,為環境說幾句話,誰來維護這公共利益?
受蘇律師委託,去到橫頭村調查,戴上口罩忍著惡臭實地勘驗取樣的認真勁,妥妥的研究學者風範。離開時碰上村民胡攪蠻纏往自己車裡扔牛蛙也是一點不怵,停車抄起那一簍牛蛙就往領頭的身上倒回去,別提多颯了!才看了幾集,就已經被夏未冬教授的人格魅力深深折服,陳數的演繹不得不說,真的很精彩!
所以大家覺得不知道這個鳥類是珍稀保護動物所以在家裡養著到底算不算犯法?我覺得要看這個飼養的人本身的知識水平和ta的主觀到底是不是故意得把。說白了這些珍稀保護動物放在外面很有可能下場暴雨就凍死了,人工繁殖反而會增加它的壽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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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老師說過,太多學法的人帶著法律人的傲慢到最後學到沒有人性。誠然,法官在如山的案件中會逐漸變得麻木,轉而趨於厭煩,嫌棄甚至冷漠,但是羅遠一直在堅守初心,他能從個體角度依舊會共情當事人,但不是過度代入個人情感,因為同情心汎濫和嫉惡如仇,雖然展現了善良的人性中為弱者發聲這一最朴素的正義觀,但卻是一把雙刃劍,過度代入個人感情是法官最忌諱的職業病
不得不說法官真是高危職業。潑水都算好的了,你看那個爆炸一不小心真的會出人命。而且還有不少法官出的判決引發當事人不滿,直接拿刀在法院門口砍人……對公檢法人員的保護必須加強,才能讓他們判案時沒有後顧之憂啊
麴院表示羅遠是非常適合當法官的,因為他性格很積極樂觀,羅遠也不否認他是順風順水長大的。我真是驚了,因為在前面的劇集中,我就發現很多彈幕在說羅遠性格真是陽光開朗,做事風格也是一看就很順的那種,這不就對上了嗎?羅遠已經完全立住了,實實在在地鮮活地呈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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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以環境保護和法治建設為主題的電視劇,真實地描寫和反映了社會現實問題,也是一個關乎人民群眾最直接、最切身利益的社會焦點問題。環保話題和其他熱門題材相比很冷門,有這個能力組織好劇情而且能拍得精彩真的很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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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汙染環境,就應該算到刑事案件,報案到公安機關,然後偵查,然後再移交檢察院公訴,這樣老百姓就好了,環保真的是需要大家的付出和努力,單憑一個人一個單位甚至一個部門都很難完成,希望以後多宣傳,也希望大家能夠看到發現環保汙染對大家帶來的危害,保護環境。為百姓服務,為環境發聲,呼籲大家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我覺得汙染環境,就應該算到刑事案件,報案到公安機關,然後偵查,然後再移交檢察院公訴,這樣老百姓就好了,環保真的是需要大家的付出和努力,單憑一個人一個單位甚至一個部門都很難完成,希望以後多宣傳,也希望大家能夠看到發現環保汙染對大家帶來的危害,保護環境。“你們上了法庭能摘乾淨,但下了法庭摘不乾淨”,我們這些性別案例,在法庭上有母法護航,但下了法庭有失公道下到基層,為百姓服務,為環境發聲,呼籲大家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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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之前覺得法律啊環保啊,肯定是枯燥乏味的劇,看了幾集,劇情緊湊案子一個接一個,了解不少法律知識,演員演的都不錯,打破了印象中法官高高在上的模式,現實中基層工作人員就是這樣的,要與不同行業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編劇肯定也有過基層工作經歷,寫的比較真實
感覺大家對第一個案子,排汙對環境影響,肯定都義憤填膺,因為大家看到了對人生活的影響。但是第二個案子,買賣保護動物,很多人就覺得判的重了,不就是個保護動物嘛。可能還是因為沒有看到對於人的利益有觸動,加上被判的是個品德不錯的大學生。如果是個有錢的惡霸,買了金雕養,被判三年估計只會說判的好了
突然想到我第一次去法院,也是一臉懵,還好有法官助理小姐姐一點一點教我填資料。所以我一直對基層的司法工作者是有點濾鏡的,覺得他們也很忙很累而且工作有點危險性。希望這部劇能好好詮釋一下真正基層的幹部吧
看到有人幫笑笑說話挺無語的。劇中已經說了她首先是是牽線買賣保護動物途中才突然保護的,牽線買賣就已經是犯法了。而且她從小到大那麼喜歡動物,家裡那麼多書,怎麼可能不知道金雕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知法犯法兩次,三年還重嗎?真的無語,照這個理論,我也超級愛大熊貓,我也能養一只嗎?
袁笑笑案,能不能類比人口拐賣,她是不是類似於中介,如果她不給買方和賣方提供途徑,會出現金雕受傷的情況嗎,難道就因為她事後的慈悲就可以原諒她之前的罪惡了嗎!
假如沒有買賣的話,金雕會受這罪嗎?
如果人口買賣,沒有人給買方和賣方牽橋搭線,沒有辦法產生實際利益,買方和賣方會存在嗎,會有那麼多孩子不知道真正的家人在哪嗎,會有那麼多因孩子不見而痛苦破碎的家庭嗎,難道就因為她在牽橋搭線過程中的一點善心,就可以忽略她實際行為產生多少悲難嗎?
如果她真的愛動物的話,她為什麼不舉報買方和賣方,發現金雕不太行的第一時間為什麼不向有關部門去告知去求助呢!
為什麼,她明明有那麼多好的選擇,她為什麼不選對的,綜合這種種,難道不應該重罰嗎!
如果不讓違法犯法的成本越高,怎麼制止消除不法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