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集劇情亮點:

  1. 許卓對羅英子的支持和鼓勵,包括送咖啡、煮麵以及分享自己的經驗,幫助她面對工作上的挑戰。
  2. 邱華和羅英子對鑄成案的懷疑,尤其是針對良誠律所是否陷害了梅大梁夫婦以獲取案件控制權的探討,並決定進一步調查。
  3. 陳碩為幫助羅英子查清鑄成案真相所做的努力,包括查閱大量案件卷宗並警告羅英子小心良誠律所可能的報復,同時也揭露了許卓利用殘障人士避稅的問題。
  4. 夏舒在完成任務後獲得劉德勝的認可與支持,以及郝磊對她堅韌性格的讚賞,同時提及夏舒提醒郝磊支付代理費的事宜。

許卓打電話約羅英子喝咖啡,但羅英子正在律所加班處理萬紇集團和鼎薪集團的辯護資料。于是,許卓親自送咖啡到律所給羅英子,並發現她還沒吃晚飯,便去廚房給她煮了面。

突然間,房間停電,許卓檢查後發現是線路老化導致短路,他迅速修復了問題。這讓他回憶起自己創辦卓鉞律所時的艱難歲月,並以此鼓勵羅英子不要放棄,相信她的未來會越來越好。許卓坦承最初對羅英子並不看好,但羅英子和邱華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能力。羅英子趁機詢問梅大梁代理的鑄成案的情況,許卓簡單介紹了這個案子。

與此同時,邱華因過度勞累而食慾不振,張全全誤以為她懷孕了,邱華解釋說只是累了。張全全建議他們要個孩子,但邱華想先專注於律所業務,暫時不想要孩子,最終張全全只能作罷。

邱華仔細複查了鑄成案的卷宗後,懷疑良誠律所合夥人陷害了梅大梁夫婦以獲取案件控制權。她們決定一起去找梅大梁了解詳情。梅大梁回憶起當時同時接了鑄成案和魏丞案,由於楊翠麗臨時翻供,他們夫婦被指控,律所因此將鑄成案移交給陶正。梅大梁認為良誠律所並未陷害他們,而且律所按約定給了他們百分之三十的提成。

羅英子提出疑問:既然如此,為何梅大梁不用良誠律所的律師做助手,而是選擇了剛從拘留所出來的許卓?梅大梁解釋是為了給許卓一個機會,許卓也為此案付出了很多努力,事後分得的錢並不多。邱華對許卓持有疑慮,提醒羅英子暫時不要把調查鑄成案的事告訴他。後來,羅英子在許卓面前提及了這個案子,之後她聯繫陳碩商討此事,警告陳碩不要讓良誠律所知道他在調查鑄成案,以免遭到報復。

陳碩懷疑良誠律所合夥人陷害梅大梁夫婦,為了幫助羅英子查出真相,他查閱了律所過去兩年的所有案件卷宗。羅英子感激他的付出。然而,當得知羅英子與許卓簽約後,陳碩提醒她三思,並揭露許卓利用殘障人士避稅的問題。羅英子對此不以為然,這讓陳碩感到失望離開。

劉德勝完成了送貨任務並還清了郝磊的欠款,夏舒也因此順利完成任務。劉德勝邀請周厚澤、郝磊和夏舒吃飯慶祝。陳碩向薛曉峰抱怨許卓的行為,擔心羅英子被蒙蔽。薛曉峰安慰他說羅英子最終會看清事實。

飯桌上,夏舒催促郝磊支付八十四萬的代理費,郝磊找借口推脫。劉德勝欣賞夏舒的工作能力,提出高薪聘請她。羅英子致電夏舒表示祝賀,並打算為她舉辦慶功宴。夏舒想起這段時間的經歷不禁落淚。郝磊送來外套,並報銷了差旅費,得知夏舒父親被抓後仍堅強工作,對她的堅韌表示讚賞。

第二天早上,郝磊送夏舒到律所,夏舒提醒他記得轉代理費。郝磊站在原地目送夏舒離去,心中對她產生了好感。隨後,夏舒帶著行李箱來到律所,向羅英子匯報內蒙之行的成果,羅英子提醒她儘快拿到代理費。

第18集劇情亮點:

  1. 周厚澤在羅英子的勸說下,決定接手一家瀕臨破產的連鎖店,以徹底告別過去涉黑的生意和人脈,轉向正經生意。這一轉變不僅標誌著周厚澤個人事業的新起點,也意味著他願意面對挑戰,為自己的未來做出積極改變。

  2. 夏舒在多次嘗試要回代理費無果後,決定採取法律手段對抗郝磊,並在邱華和羅英子的支持下準備與郝磊打官司。儘管過程中遇到重重阻礙,夏舒堅持不放棄,最終迫使郝磊部分妥協,顯示出她的堅韌和決心。

  3. 羅英子、邱華和許卓就萬紇集團資產清算管理項目的提成比例進行談判,經過一番爭論,最終達成百分之四十的提成協議。這次談判的成功不僅保障了她們的權益,也體現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及對公平合理的不懈追求。

羅英子建議周厚澤轉行,接手一家瀕臨破產的連鎖店,徹底告別過去的黑道生意。雖然周厚澤一直想做正當生意,但始終下不了決心。在權衡利弊後,他接受了羅英子的提議,羅英子隨即聯繫賣家。

夏舒打算搬出羅英子家,並被提醒要回代理費。她去找郝磊討債,但郝磊找借口推脫。憤怒之下,夏舒拒絕了郝磊讓她幫忙討債並給予提成的提議,並威脅要控告郝磊。邱華和羅英子檢查了夏舒與郝磊的合同,發現補充協議上的簽名對夏舒不利,儘管如此,她們仍然全力支持夏舒起訴郝磊。夏舒不甘心失敗,決定繼續幫助郝磊,希望舊賬新賬一起清算。在新誠礦業公司,夏舒遇到了梁總,他對郝磊評價很高,夏舒也認可郝磊的能力,認為他能讓公司復蘇。

在辦公室裡,夏舒看到大伯和三叔逼迫郝磊讓出公司的控制權,她站出來為郝磊解圍。之後,夏舒向郝磊追討八十四萬代理費,並警告如果拿不到錢就會成為大伯和三叔的律師。最終,郝磊同意先支付五十五萬,並在其他四份合同上簽字。

許卓得知良誠律所獲得了萬紇集團資產清算管理人的資格,召集羅英子和邱華商議,並提出僅給她們百分之二十一的提成。邱華不滿,因為前期工作都是她們完成的。羅英子沒有直接與許卓談判,而是讓邱華去交涉。邱華要求至少百分之五十的提成,許卓表示需要考慮。後來,許卓單獨約見羅英子,邱華提醒她不能妥協。經過一番討論,許卓同意給出百分之四十的提成,雙方簽訂了合同。

夏舒成功帶回四份合同,得到邱華和羅英子的高度讚揚,並提出了成為合夥人的心願。兩人早有此意,各讓出百分之十的股份給夏舒,還準備好了她的名牌和名片,這讓夏舒非常感動。羅英子再次與許卓會面,堅持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收益,最後許卓同意了百分之四十的方案。